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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撤回重新提交
专利撤回是指专利申请人主动放弃专利申请的行为,撤回后,专利申请将被视为从未提出过。专利撤回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专利申请,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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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必须与撤回的专利申请相同。
如果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与撤回的专利申请不同,则将被视为新的专利申请,需要重新计算申请日和审查期限。 -
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必须在撤回专利申请之日起1年内提交。
如果超过1年,则无法重新提交专利申请。 -
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需要缴纳新的申请费。
专利撤回重新提交的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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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专利撤回申请。
专利撤回申请需要填写专利局统一制作的《专利申请撤回申请书》,并由专利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
专利局受理专利撤回申请。
专利局收到专利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专利撤回申请符合要求,专利局会发出《专利申请撤回受理通知书》。 -
专利申请被撤回。
专利局发出《专利申请撤回受理通知书》后,专利申请即被撤回。 -
重新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可以在1年内重新提交专利申请。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需要与撤回的专利申请相同,并缴纳新的申请费。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撤回后,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将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该技术方案。因此,在撤回专利申请前,申请人应慎重考虑。
专利申请撤回
专利申请撤回是指专利申请人在专利权授予之前主动放弃其专利申请的行为。专利申请撤回后,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从未提出过,申请人将丧失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专利申请撤回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无需说明理由。但是,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撤回的程序
专利申请撤回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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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撤回申请声明
申请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撤回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申请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 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 撤回申请的理由(可以不填写)
- 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缴纳撤回申请费
申请人应当缴纳专利申请撤回申请费。撤回申请费的标准由专利局另行规定。
专利局审查
专利局收到撤回申请声明和撤回申请费后,将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撤回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专利局将作出撤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撤回申请的公告
专利局作出撤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后,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撤回申请的情况。
专利申请撤回的后果
专利申请撤回后,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从未提出过,申请人将丧失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这意味着:
- 该发明创造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创造。
- 申请人不得就该发明创造再次提出专利申请。
- 如果该发明创造已经获得专利授权,专利权将被撤销。
专利申请撤回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撤回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专利申请撤回是不可撤销的。
- 专利申请撤回后,申请人不得就该发明创造再次提出专利申请。
- 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 专利申请撤回后,申请人应当及时缴纳撤回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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