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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到医院调取别人的病历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因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来调取病历,而医疗机构不得拒绝。
律师调取病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7条,诉讼代理人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案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同意。
律师调取病历的限制
律师调取相关病历只能用于诉讼或相关事宜,不得擅自传播他人隐私,否则将构成侵权。当然,一般调取病历也需要经过医院同意。
即使医院不同意,律师仍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者法院直接调查取证。根据《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
患者复印病历最新规定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最新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全部内容,包括各类讨论、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主观病历内容。这与以往只允许复印客观病历资料的规定有很大不同,现在的病历是有条件的完全公开的。
患者复印病历的具体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患者复印病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 复印时间:患者出院后的72小时内。
- 复印地点:只能在医院的病案复印室进行复印,其他地方不得复印。
- 合法复印人员:只有以下四种人员可以复印患者的病历,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 死亡患者的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新版卫生部规定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根据新版卫生部规定的病历复印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以下人员和机构的复制或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 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申请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根据以上规定,患者在合规的情况下可以复印病历,并且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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