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追认的法律规定 事后追认是什么意思?

原创 admin  2024-04-2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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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追认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行为实施后,对代理行为予以认可的行为。追认的效力在于使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后,代理行为从代理行为实施时起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被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代理行为合法有效。
  • 被代理人在代理行为实施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行为。
  •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没有异议。

被代理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追认代理行为。明示追认是指被代理人通过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明确表示的方式,认可代理行为。默示追认是指被代理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明认可代理行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代理行为的利益,或者履行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可以视为对代理行为的默示追认。

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后,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追认的效力具有溯及力,从代理行为实施时起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但是,追认不能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事后追认的法律规定,并不适用于无权代理行为和表见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并且相对人也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事后追认是什么意思?

事后追认,顾名思义,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承认或认可某件事。在法律上,事后追认是指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已经以个人名义借款后,表示愿意与对方共同偿还债务的行为。

事后追认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事后追认的方式

事后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或默示的方式。


明示追认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条或还款协议。
  • 一方出具书面确认书,表示认可债务。
  • 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明确表示追认债务。


默示追认

  • 一方事后共同偿还债务。
  • 一方虽未出具书面追认,但其行为表现出对其配偶借款知情并认可,如共同使用借款购买家庭用品等。

事后追认的效力

事后追认一旦成立,则债务将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也可以选择仅要求其中一方偿还。

事后追认的注意事项

  • 追认必须是自愿的,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事。
  • 追认必须向债权人或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能仅在夫妻之间达成一致。
  • 追认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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