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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证
失业保险证是劳动者凭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书面凭证。失业后可持失业保险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办理相关就业和社会保障手续。
失业保险证的作用
失业保险证主要有以下作用:
- 申领失业保险金
- 办理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 享受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 享受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保险证的办理
办理失业保险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已年满16周岁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证。
失业保险证的有效期
失业保险证的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劳动者可以凭失业保险证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证有效期满后,劳动者需要重新办理失业保险证。
失业保险证的注销
在以下情况下,失业保险证需要注销:
- 劳动者重新就业
- 劳动者出国(境)定居
- 劳动者死亡
- 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
- 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劳动者需要在失业保险证注销后30日内,将失业保险证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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