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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仲裁加班费,需要提供证明
加班事实
的证据,证明
加班时间
的证据以及证明
加班费标准
的证据。
加班事实证据
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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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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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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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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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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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
加班时间证据
证明加班时间的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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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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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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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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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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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证明加班时间的证据
加班费标准证据
证明加班费标准的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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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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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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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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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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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惯例
小贴士:
1. 提供的证据越多,越有利于证明加班事实、加班时间和加班费标准。
2. 如果用人单位掌握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3.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提交证据、质证、辩论,仲裁庭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裁决。
打卡记录算加班证据吗
是的,打卡记录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但是,仅凭打卡记录一般不能完全证明加班事实,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例如:
- 考勤表
- 加班审批单
- 加班通知
- 监控录像
- 证人证言
- 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
- 电子邮件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当就有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量和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劳动者如果能够提供打卡记录和其他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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